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有多名网店店主表示收到了当地税务部门通过电子税务局发送的“风险自查提示”,提醒他们存在少记营业收入风险,要求企业自查 3 年以来存在的漏报问题并补缴税款以及滞纳金。
据悉,北京第一批通知了 2000 家企业,一次性按照支付宝进账额度补税。还有很多个体的,根据绑定的私人账户进销查账。这些网店向税务部门申报的销售收入与电商平台所统计的销售收入差异较大,需要补缴营收差额所产生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电商法》明确规定,税收的缴纳主体包括电商平台内的经营者,只要通过电商渠道进行交易,都需要缴纳税收。